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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房屋过户费用怎么收

发布时间:2024-09-23来源:https://www.bingfeng20.com/点击:48

离婚后夫妻房屋过户费用怎么收

一、离婚后夫妻房屋过户费用怎么收

(一)税种方面:

1、关于契税,需按房地产价格的百分之二缴纳;

2、至于印花税,则需根据房地产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

(二)费种方面:

1、所需支付的登记费用为人民币80.00元整;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房地产价格计算);

3、工本费为人民币20.00元整。就离婚房产过户所涉及到的费用问题而言,诸多离婚夫妇最为关注的仍属是否能够免缴契税这一焦点。在此需特别强调,不同地区关于契税的征收与否以及具体征收额度可能存在差异性。因此,在进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之际,建议当事人赴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或者寻求法律顾问的协助。在律所专业人士的指导与协助之下,便能顺利完成离婚房产过户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

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

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离婚后夫妻借贷法律行为是否受限

在夫妻离婚之后,法律应当承认并保护在婚姻期间内所签订的欠条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偶双方有资格签署借款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其中一方进行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私人事务。这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之时可以依据借款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因此,欠条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有权凭借欠条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另一方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探讨离婚房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时,需明确契税为房产价款的2%;同时,印花税则为房产价格的0.05%计算计入。作为额外费用,还应向政府部门支付80元的登记费用,以及2%额度的交易手续费用(按照房产价格来结算),另有20元的工本费也不能忽视。值得注意的是,契税的减免政策成为了关注的焦点,然而具体实施细则却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先咨询相关部门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意见,以便确保整个过程能够顺利完成。